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审批福州市三远家园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榕发改审批〔2025〕84号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申请重新审批福州市三远家园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榕建总市政〔2025〕630号)及有关附件收悉。现你司提出,因项目跨度时间大且建设内容有较大程度变更,申请重新审批福州市三远家园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为解决配套地块开发的管线接驳及交通出行需求,经研究,原则同意福州市三远家园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市三远家园安置房配套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410-350100-04-01-379197)
二、项目建设地点:晋安区,福马路以南,远洋路以北。
三、项目单位: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新建2条道路,分别为埠兴路南段和三远家园连接道路。其中埠兴路南段南起于现状远洋路辅路,北接现状福马路,道路长740米,红线宽40米;三远家园连接道路西起规划埠兴路南段,东接三远家园小区,道路长80米,红线宽22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桥梁、给排水、电气、绿化工程等。
五、建设工期:18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匡算总投资13831.5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437.7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37.00万元(含建设用地费40.25万元)、预备费656.7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福州市财政统筹安排。
七、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原榕发改审批〔2013〕237号文同时作废。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